委员访谈|施金龙:合理开放校园体育场馆 满足公众体育锻炼需求
当前,路桥区正积极融入台州市 “10分钟健身圈” 建设,群众健身热情持续高涨,但体育设施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。
区政协委员施金龙发现,我区50%以上的体育场馆面积集中在中小学校园内,虽然学校持续的经费投入和日常的高密度养护,确保了设施全年可用,但这些场馆在每日早晚课余时间、每年150多天节假日期间利用率极低,基本处于空置状态,与社会运营或村居公益场馆,要么收费高,要么无人管、设施损的现状形成鲜明对比,资源闲置与群众需求的矛盾亟待解决。
为此,施金龙建议分类推进开放,明确实施标准。通过分级认定管理,按照 “一场两门” 建设标准,将全区中小学划分为 A、B、C三类实施开放;明确开放范围,优先开放田径场、篮球场、足球场等基础场馆,鼓励条件成熟的学校开放游泳馆、羽毛球馆、乒乓球馆等室内场馆,严禁开放教学核心区域,确保教学秩序不受影响。
与此同时,要健全管理机制,筑牢安全防线。校园体育场馆实行实名预约制,搭建区级统一的线上预约平台,支持市民卡、身份证、学生证等实名认证,实现线上预约与现场核验双轨管理。个人可凭有效证件入校,社会团体组团活动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学校申请,经审核后按约定开展。而学校划定相对独立的运动区域,安装监控设备与应急呼叫系统,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,并联合公安、医疗部门建立联动机制,加强开放时段治安巡查与医疗保障。
针对经费保障问题,可将校园体育场馆开放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,按开放类别、场馆规模、使用人次给予学校专项补助,主要用于设施维护、管理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等专项支出,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场馆运营,采取 “政府补贴 + 社会捐赠 + 适度公益收费” 模式,对部分高耗水、高耗能场馆(如游泳馆、室内空调运行场馆等)可实行低偿服务,收益全部用于场馆维护,坚决杜绝营利性经营。
来源:爱路桥app
